3月31日晚,事发前,黎安的送单记录。 受访者供图
最近20多天来,黎平每天都去医院守着儿子。他一天有5次进入ICU(重症加强护理病房)的机会,每次只能短暂停留两三分钟。在ICU,他会不停地给黎安按摩手脚,期待着他的肢体有反应。但大部分时候,他只能坐在四五米外的椅子上紧盯着ICU病房的动静,希望医生会出来告诉他,“你儿子醒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他的儿子黎安今年31岁,是杭州的一名外卖骑手。3月31日凌晨3点左右,黎安在取餐途中突发心梗倒地不起,店主和附近群众发现后赶紧报警并拨打了120。经紧急送医,他被诊断为急性心肌梗死,经过抢救恢复了自主呼吸和心跳,却未能够清醒过来。截至目前,黎安已经昏迷了21天。
获知儿子出事的消息,黎平立即从广西老家动身,4月1日中午来到儿子所在的医院。入院之初,医生告诉黎平,黎安是劳累过度突发心梗,虽然心跳和呼吸已恢复,但因为心脏呼吸骤停,大脑缺氧缺血较久,能否醒来目前无法预判,如果3周内醒不过来,就要做最坏的打算,也有可能成为“植物人”。
ICU每天2000多元的医药费让黎平犯愁,目前,儿子住院账户上还有1万多元医药费未缴纳。更令他发愁的是,作为一名外卖员,黎安的赔偿遇到了难题。
3月送了1119单外卖
黎安作为众包骑手在杭州跑单两年了。平台记录显示,黎安配送的外卖数量从1月的500单增加到2月的962单,3月又继续加增。
黎平称,黎安最初是做专送骑手,为了有更自由的工作时间和多赚些钱,他从专送骑手转为更灵活的众包骑手。近来由于白班的订单量和配送费在下降,他又从白班改为夜班。
黎安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陆川县人,高中毕业后外出打工,跟着亲戚辗转温州、福州等地找活儿干。后来,黎安来到杭州务工,成为一名外卖员。
黎平说,儿子的年龄逐渐大了,他开始操心儿子的婚事,但家里经济能力有限,经常嘱咐他在外面要好好存钱。黎安也跟母亲说过,自己要多挣点钱结婚。黎平称,在他们老家,结婚至少要备足10万元彩礼,还有其他花销,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平台记录显示,3月2日开始,黎安跑夜班之外,又加跑了两三个小时的午高峰,他的收入明显提高。到出事前,3月,他共完成1119单,平均每天32单,收入8066元。2月,他收入1.1万多元。
北京一名外卖骑手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送外卖的确辛苦,但这个职业的吸引力仍然比较大,“每天工作2-3小时,一个月能挣4000元,如延长到每天工作7-8小时,能挣1万元。省吃俭用,一年能攒10万元。”该外卖小哥说。
然而,高薪的背后是健康的透支。
黎平听医生说,医院以前也接到过晕倒送医的骑手。参与抢救黎安的辅警戴修前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近一年来,他遇到过多起外卖小哥晕倒的情况,基本是因为“太疲劳了”。他常劝外卖员回去睡觉,“但他们可能外卖没送完,继续跑单了。”
每日3元意外险
平台记录显示,3月30日这天,黎安从晚上10点03分开始跑单,完成第一单后,账户收到5元跑腿费,随即平台自动扣除了3元的保险费。31日0点03分,平台又自动扣除了31日的保险费。
黎安购买的3元保险费为众包骑手意外险,这份保险说明显示:在众包骑手每日首次成功接单时,众包骑手所属劳务公司为众包骑手购买相关保险,收取费用3元,保费在当日劳务报酬中扣除。
根据保险说明,众包骑手意外保险赔偿范围有意外伤害身故/致残、意外医疗、突发疾病身故、众包骑手造成他人伤害和财产损失。其中,意外伤害指的是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故或致残。最高赔偿60万元,伤残根据等级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意外医疗最高赔偿限额5万元,无免赔。医保范围内的用药、检查和治疗等费用100%赔付。
北京福茂律师事务所主任时福茂称,3元意外险是商业保险,其与国家强制的工伤保险不一样。首先,3元意外险的赔偿金较低,而根据2022年最新工伤赔偿标准,工伤死亡补助金全国统一为948240元。另外,3元意外险在外卖员在第一单抢单成功之后才会生效,在此之前,尽管开始上班,但骑手出了事故是没有保障的。在时福茂看来,这3元钱是劳动者个人出,赔付率又很低,“是不公平的”。
时福茂说,购买3元意外险是第三方公司针对外卖众包骑手发生意外事故的普遍解决方案。“由于黎安没有缴纳社保,因此在此次事件中只能去商业保险公司报案来获得赔付”。
众包骑手的劳动保障如何解
2021年4月,黎安在外卖平台注册成为众包骑手,与重庆点仕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点仕捷公司”)签订《众包平台服务协议》并使用众包平台服务。该协议中写明,众包员是通过众包平台自主选择接受任务事项,并在事项完成后从第三方配送公司处获得相应报酬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骑手在送餐期间发生的事故能否被认定为工伤,一个重要的前提是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时福茂说,外卖员往往没有直接与平台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他们缺乏劳动保障,发生意外时很难索取合理赔偿。”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而众包员与众包公司之间,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不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诊断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和工伤认定申请表。“目前,许多第三方公司都不承认与骑手的劳动关系,因此实务中,众包骑手很难认定为劳动关系、享受工伤待遇。”时福茂说。
根据黎安在众包平台签署的《网约配送员协议》,他并没有与点仕捷公司建立劳动关系。黎安出事后,黎平曾联系过外卖平台,当时客服告知会有人联系他。
黎平说,点仕捷公司和他取得了联系,4月4日,点仕捷公司派人到医院探望慰问,并留了1万元,表示后续住院如果产生欠费,他们还会再给。如今,公司共给黎安交了4万元医药费,还先后协调多位省外名医和专家前来为黎安进行会诊。
但点仕捷称,黎安和该公司签的是合作协议,双方不是劳动关系。如果要进行工伤索赔,需要通过法律渠道去解决。
时福茂认为,按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个用人单位每天工作不超过4个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个小时,通常就已经构成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用工关系,受劳动合同法调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外卖众包平台上的第三方公司应当为外卖员缴纳工伤保险,让外卖员在遇到工伤时进行合理索赔”。
时福茂说:“一方面,外卖平台利用众包的形式,通过签订合作协议转移自身用工责任。另一方面,该协议并未对第三方公司给骑手缴纳工伤保险作出规定和指引,这也是骑手普遍没有工伤保险的原因之一。”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布的一个案例中,一名外卖骑手长期从事外卖配送业务,被站长要求注册个体工商户,其注册后与平台公司签订了项目转包协议,骑手通过平台“接活”。一次他在配送中受伤,为获得工伤救济,这名骑手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劳动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司法实践中,部分公司采取各种方式“隐蔽雇佣”劳动者,意图规避用人单位责任。对此,应根据双方之间的实际权利义务内容予以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相关法官解释称,骑手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但他并不从事工商业经营,而是根据外包公司指令提供劳动,并通过劳动获得报酬,符合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法院最终判决确认这名骑手与外包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时福茂认为,注重外卖骑手的权益保护,是有利于行业长远发展的必要之举。而对于黎平来说,他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自己的儿子能早日醒来。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陈晓 刘胤衡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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