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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苏州市高校院所引才补贴即日起申报,6月30日将截止。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登录“姑苏人才总入口(www.rcsz.gov.cn)”,按规定申请,首次申报须进行单位注册。
苏州市高校院所引才补贴申报对象为在苏州市域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教育、科研的各类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部省属、外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苏设立的独立法人、独立运作的分支机构,经认定后也可纳入支持范围。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引进顶尖型人才(A类)、领军型人才(B类)、骨干型人才(C类)三类人才时,可申请引才补贴。
按规定,申请引才补贴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须同时满足的条件包括,重视人才引进,有对外公开、规范完整的人才引进及配套政策;结合苏州市和本单位发展需求,制订《重点引才学科(专业)目录》,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应采取协议年薪制、安家(购房)补贴等可量化的特殊支持政策,被引进人才税前年薪一般不低于50万元,或安家(购房)补贴不低于50万元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须同时满足的条件包括,A类、B类、C类人才一般分别不超过55周岁(1967年6月12日后出生)、50周岁(1972年6月12日后出生)和45周岁(1977年6月12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2020年1月1日后从苏州大市范围外引进,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正式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全职到岗工作,在苏缴纳社保或个税;学科专业和研究领域须列入本单位《重点引才学科(专业)目录》。(记者 邵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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