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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5月18日下午苏州市举办的“跟着地名看苏州”主题活动启动仪式上,苏州市正式出台《关于加强苏州地名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意见》,发布苏州地名文化保护传承“新政16条”,旨在进一步加强苏州地名文化的保护传承,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弘扬“江南文化”,助力文化繁荣。
《关于加强苏州地名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意见》中明确,启动实施苏州市地名文化保护传承“四大工程”,全面构建“工作制度化、地名标准化、保护法定化、宣传多样化、成果共享化”的苏州市地名公共服务体系。经过 3-5 年的努力,基本达到市、县级市(区)、镇(街道)三级地名管理服务体制和地名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地名文化工作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地名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地名文化产品和宣传活动丰富多彩,苏州地名文化的影响力进一步加大的工作目标,形成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苏州地名文化建设品牌。
主要任务包括实施地名文化筑基工程、实施地名文化甄选工程、实施地名文化活化工程、实施地名文化传播工程。具体16条新政包括,研究制定历史文化地名保护名录制度;不断完善市县地名专家咨询制度;建立健全地名信息统管共享机制;培育地名文化保护社会参与机制;建立地名文化保护监督评估制度;编制历史文化地名保护名录;评定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征集评选红色地名名录;推广利用地名规划成果;全面深化城乡地名服务;不断完善地名标志体系;持续开展“示范街区”建设;编撰出版标准地名图书;组织制作地名音像作品;建设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定期举办“宣传周”活动等。(苏报融媒记者 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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